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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愿意招你一般就能留在上海了,有些公司会帮你办居住证的。 不知道你说的留沪是指?户口进上海?现在一般都很难了。 不太清楚楼主所谓的留沪的概念。办理上海居住证的话需要: 1、购房: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2、租房: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3、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并附相关房屋证明) 4、借住: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亲友书面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其中,租房、借住两项,在此向大家做进一步的解释: 1、关于租房,今后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方法如下: 时间:周一到周日 8:30-11:30 13:30-16:30 地点: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材料:租赁合同、房东产权证、房东和本人身份证 费用:50元 注:需房东和本人到场,否则需要房东开具委托书。 2、关于借住,除按原规定需提供亲友户口本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亲友书面证明外,另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加盖居委会红章) PS:如果是户口进上海,呵呵,偶知道如果一方是上海人的话,那么结婚满15年可以办理上海户口,不过MS楼主还是学生,那就太遥远了。。。。 居住证办理,可以到人才代理中心办居住证处问,现在越来越难办了 由于种种原因,有不少外地人虽然在上海找到了工作,但户口却不能或暂时没有进上海。 **************************************************** 上海对外地人来上海就业工作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文件: 1. 一个是对外地人才的(是指被本市及在沪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来沪人员。 2. 另一个是对一般劳动力的。 -----------------------------------------------------------------------------------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来人才,必须为其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应当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引进人才工作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拟聘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及一寸身份证照片两张; 4、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情况证明或者说明; 5、在沪有居住条件的证明。 承办单位收到用人单位按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两周内将审批结果书面答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凭批准通知书到承办单位领取《引进人才工作证》。外来人才凭《引进人才工作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享受下列待遇*** 1、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业绩突出、该单位要求为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及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2、在沪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承办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养老保险的接转与计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3、因公负伤,可以享受用人单位职工同等医疗福利待遇;非因公负伤或者患病,其医疗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协商,并在聘用(劳动)合同书中作出详细约定。 4、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其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在本市就学。 持《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无需另行申办《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免缴再就业基金。 《引进人才工作证》有效期为三年,并实行年检制度,每满一年的当月由用人单位到原承办单位办理年检手续。 *** 对一般外地劳动力在上海的就业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目前禁止使用外来人员的5 种工种(岗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各类工勤人员;社会公益性的保洁、保绿、保养、保安人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各类商店营业员;机场、车站、码头清洁工。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凡需招用外来人员的,应当先按规定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公益性职业介绍所,通过“上海市劳动力供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招聘本市劳动力。用人单位上网公开招聘本市劳动力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当年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低值数。用人单位上网公开招聘后,应当在报名应聘的本市劳动力中,根据工种性质分别按不低于15―30%的比例予以录用。自上网公开招聘之日起十五日后,确属招聘本市劳动力不足,且程序规范的,受理区、县职业介绍所应当出具“招聘本市劳动力不足证明”,用人单位凭“招聘本市劳动力不足证明”,按规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区、县劳动部门提出招用外来人员的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外劳力市场招聘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在沪就业,均应当按规定申领《就业证》。 2006年非上海生源进沪政策出台 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已公布,请大家抓紧办理。 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 一、基本条件 申请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镇校任教”和自主创业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已与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 (二)用人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0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 二、学业要求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能力方面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外语能力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三)计算机能力要求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不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 1、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 2、因“支边”、“支内”父母一方户口由上海迁出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整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样张见附件。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www.firstjob.com.cn下载)。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有因毕业生未能办理户籍可解除就业协议条款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获各类奖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复印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的聘用岗位属科教兴市重大项目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 四、受理地点和期限 受理地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 五、审核标准的结果与公布 审核标准另行公布。 审核结果在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 转自: 参考资料:http://www.firstjob.com.cn/
1年前 回答者: zhuyiminzhuy - Q花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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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ty0705 : 现在没那么容易拉 买房子都不给办户口 你还是找个好单位 然后单位给解决户口比较容易 也简单 |